意见征求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涉及“证照分离”改革清单相关的涉企事项采取更大力度改革举措,进一步优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简化食品生产经营申请材料,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现结合云浮的实际情况,市市场监管局草拟了《关于在食品生产经营领域推行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的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年2月3日起至年2月21日止。 社会公众如有修改建议或意见的,请在年2月21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函收件人: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科,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事项需要的材料清单: 一、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延续(新增食品类别、生产条件发生变更的除外)需要提交的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可到广东省政务网(云浮市市场监管局)页面下载)。 2、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明细表(原件) 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标示相应的关键控制点参数)。 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清单。 5、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如:特定类别食品的产业政策文件、企业标准文本等)。 7、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 二、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变更(新增食品类别、生产条件发生变更的除外)需要提交的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名称发生变化的变更申请表(可到广东省政务网(云浮市市场监管局)页面下载)。 2、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明细表。(原件) 3、变更登记证明材料 4、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附件5: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类)事项需要的条件清单、材料清单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类)事项需要的条件清单: 一、申请人资质条件: 申请人信用良好。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符合申请人承诺制申办的资质条件: 1.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近五年被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相关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3.近三年因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而被原发证的监督管理部门撤销相关许可的; 4.近一年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 5.近一年因违反食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而被处予罚款以上(含罚款)行政处罚的; 6.其他的失信情形。 二、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取得《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类)事项需要的材料清单: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类)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可到广东省政务网(云浮市市场监管局)页面下载)。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新办不适用)。 3、《承诺书》原件(按申请类别)。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原件(核对原件)。 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适用新办的食品经营企业)。(原件)。 6、申请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的,同时提供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以及有关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联系方式公示方法的说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7、申请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的,同时提供下属食品经营门店名单、地址、联系方式、配备与配送食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食品仓库和设备设施清单、配备一定数量的密闭运输工具,且与配送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清单、与配送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检验室说明(快检手段、检测项目、检验设备)、相应的食品安全培训场所与设备设施清单以及建议信息化系统,能够实现食品追溯。(原件/复印件)。 8、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附件6: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餐饮类)事项需要的 条件清单、材料清单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餐饮类)事项需要的条件清单: 一、申请人资质条件 申请人信用良好。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符合申请人承诺制申办的资质条件: 1、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近五年被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相关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3、近三年因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而被原发证的监督管理部门撤销相关许可的; 4、近一年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 5、近一年因违反食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而被处予罚款以上(含罚款)行政处罚的; 6、近一年的日常检查结果为“不符合”的(新办的不适用); 7、其他的失信情形。 二、申请事项许可条件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餐饮类)事项需要的材料清单: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原件)1份。(可到广东省政务网(云浮市市场监管局)页面下载)。 2、许可证正本、副本(新办不适用)。 3、《承诺书》(原件)1份。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原件(核对原件)。 5、各功能区间布局图和操作流程图(原件/复印件)1份 6、中药材原料清单(制售凉茶的饮品店还需提交,原件/复印件)1份。 7、承包者签订的承包合同复印件以及承包者具有相应食品经营管理能力的证明文件(对外承包的单位食堂需提交,原件/复印件)1份。 8、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新办的食品经营企业需提交,非企业无需提交,原件/复印件)1份。 9、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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