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4/14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重磅!

截至3月9日

云浮完成全市余企业社保费退费工作

为处于复工复产关键时期的企业

纾解“燃眉之急”,助企业“回血”!

△我市某企业社保退费电子回单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举措,对于减轻企业负担,稳就业、稳企业具有重要作用。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社保费阶段性减免政策,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助企渡过难关,云浮市社保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开展对2月份以来已征收社保费的退费工作。至3月9日,已完成全市符合减免条件的多家企业社保费退费万元,获得企业的点赞。

体贴!社保退费无需企业申请

社保减免和退费无需企业申请!本次社保退费涉及的险种分属不同的信息系统管理,市社保部门会同市税务部门、金融机构通力合作、落实分工,制定了退费工作流程,明晰退费相关的步骤、要求和操作指引,在省发出退费数据2个自然日内高效完成退费任务。无需企业申请,退费流程无缝对接、实时到账,最大力度给予企业实惠和便捷。

明确!已办理缴费登记的企业均能享受减免政策

已办理缴费登记的企业均能享受减免政策!具体减免措施按企业类型区分:

①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年2月至6月,免收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不减免)

②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

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不减免)

③年2月至6月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

免、减、延、缓、保!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

2月28日,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从免、减、延、缓、保五个方面全面贯彻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

“免”

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收年2月至6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

“减”

对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减半征收年2月至4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延”

用人单位享受减免政策后仍然无力为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可延期缴纳,延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补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也可同时延期缴纳。

“缓”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执行期为年内。

“保”

确保参保人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单位免、减、延缴的影响。按规定,社保费减免的是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仍要如常缴费,由企业在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8%,失业保险个人缴费0.2%,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

答疑!个人缴费部分由企业在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按规定,社保费减免的是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仍要如常缴费,由企业在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企业每月仍有应缴纳的社保费:

1.职工个人缴费部分,须由企业在个人工资代扣代缴费;

2.大型企业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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